■ 利用規約
本利用規約由株式會社 Ateam (以下稱「本公司」)翻譯以供台灣使用者參考。日本版的利用規約為本公司正式的利用規約,本利用規約與日本版的利用規約發生齟齬時,優先適用日本版的利用規約之規定。於利用【神域召喚】(以下稱「本作品」)之軟體、網路之服務及其附隨服務(以下總稱「本服務」)時,請事先承諾本公司於本規約所定以下之事項。
使用者對於本規約之同意、承諾為本公司允許使用者利用本服務之前提條件。一旦本公司合理地判斷使用者違反本規約,本公司可能不經預告逕行拒絕後續對本服務之利用,即使於此情形,使用者已付出之費用亦不予返還。
如使用者為未成年,請必須取得監護人、親權人等之同意後,再同意、承諾本規約。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已經獲得同意。
第 1 條 (本規約)
- 與本服務相關之透過本公司營運之網際網路上之官方網頁(網址:http://www.a-tm.co.jp/ 以下稱「本網站」)及相關網站所提示之各規定及利用上之規則亦皆構成本規約之一部分。
- 前項之各規定及利用上之規則就同一事項與本規約之規定相異時,以該各規定及利用上之規則優先。
- 本公司得依需要變更本規約,就該變更,除本公司有另行規定外,於經本公司刊載至網路上之時點開始生效。使用者於該刊載後初次利用本服務之時點時起 15 日內未為反對之意思表示時即為已承諾該變更。
- 除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 7 條之情形外,不論本服務之取得對價、利用費等任何名目,使用者已付出之費用等皆不予返還。
- 使用者知悉本規約之內容如同本條第3項規定所述有變更可能性,會定期確認本網站之刊載內容。
第 2 條 (遊戲伺服器之利用)
- 本服務之利用須經由網際網路連接至本公司所指定之遊戲伺服器(以下稱「本遊戲伺服器」)。
- 不論通信機器之準備、通信環境之設定、與電信服務業者之契約、電信服務利用費、電話費、通信費等或其他名目,連接至本遊戲伺服器所必要之機器的設置、設定、通信環境的構築、費用的支出等皆由使用者負責及負擔。
- 本公司除在本規約明示之情形之外,不同意以未使用或無法連接本遊戲伺服器等、未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為理由返還使用者已負擔費用。
- 連接本遊戲伺服器時,可能須進行從本遊戲伺服器端自動下載優化、更新使用者客戶端之更新程式或資料。更新程式或資料的下載為使用者自身的責任。又,該下載亦包含於各前項中之對本遊戲伺服器之連接、利用。
- 本公司禁止使用者以進行脫法行為等不當目的,用不當連接方法連接本遊戲伺服器之行為。
第 3 條 (個別有償服務之提供)
- 本公司可能伴隨本服務於本服務內提供另行有償提供之服務(以下稱「個別有償服務」)。為利用個別有償服務,使用者須以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法購買各個別有償服務以利用個別有償服務。再者,就個別有償服務之購買方法、購買程序、購買條件等,另行於本網站規定。
- 購買個別有償服務時,須遵從提供結帳系統之公司(以下稱「結帳公司」)所提供之規約進行購買程序。
- 如使用者和結帳公司間發生有關購買個別有償服務之糾紛時,以使用者之責任解決之,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 4 條 (個別有償服務之利用、限制)
- 本公司就能藉由個別有償服務獲得之本服務內之虛擬貨幣【寶石】,可能設定使用者持有【寶石】之上限,使用者無法超過該上限購買及持有【寶石】。
- 利用部分功能時,須使用在本服務內明示之【寶石】,而使用者就該個別有償服務之利用為承諾之時點,消費【寶石】。
- 使用者購買之【寶石】,由各本遊戲伺服器管理,不得移轉至其他遊戲伺服器或其他終端機等之不同帳號。
- 使用者不得將購買之【寶石】轉讓、貸出、設質、供擔保予第三者。又,本公司禁止這些行為之實施、請求、勸誘。
- 使用者受依據本規約第16條所定之永久停止利用措施時,伴隨該停止利用措施,【寶石】也一併失效。
- 本公司得經對使用者事前通知或公告,以本公司判斷為適當之方法,變更使用【寶石】即能利用之各服務內容之基本費用、各利用費及支付方法,以及決定要收費或免費。
- 使用者就使用者購買之個別有償服務及【寶石】,原則上無法以包含前項規定之任何理由退款、變賣、退貨、返還(以下稱「退款等」)。
- 前項規定不包含使用者依法令等規定請求退款等之情形。依據法令等發生退款等情形時,除法令有特別規定之外,對使用者以扣除匯款手續費等之金額退款。
第 5 條 (個別有償服務之終止)
本公司得以本公司所定之方法不經對使用者事前通知或告知,逕暫停或終止個別有償服務及其伴隨之【寶石】的利用。又,於終止本服務時,個別有償服務也一併終止。
第 6 條 (資訊登錄)
- 在必要程序中,本公司請求資訊(包含電子郵件位址等個人資料)時,使用者以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法提供、登錄本公司另行指定之資訊。
- 使用者就提供、登錄之資訊進行正確且正式的資訊登錄。
- 使用者所提供、登錄之資訊發生變更時,以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法迅速通知之。
- 本公司就使用者所提供、登錄之資訊,在為達成次項所列利用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得使本公司所指定之第三人負適當管理個人資料之義務後向其委託之。
- 本公司就使用者所提供、登錄之資訊,僅在以下各款所定範圍內或在資訊提供、登錄時預先明示之利用目的範圍內利用之。
- 為本服務及其附隨服務之提供及其相關之資訊告知(包含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廣告、定期配信資訊等)、贈禮之發送、對故障、問卷等之應對及處理、以及本公司所提供其他服務之推廣、及市場分析之業務。
- 為確保本公司之權利所進行之調查、應對業務。
- 本公司除在本規約明示及以下各款情形之外,非經使用者事前承諾,不將使用者提供之資訊對第三人開示、提供。
- 依法令規定有開示義務時;
- 經有法律權限之人要求開示時;
- 為在急迫或不當之侵害中保護或回復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權利而不得不開示時;
- 因依事業繼承或其他方法將有關本服務之營業轉讓予第三人而對該受讓方提供時。
- 使用者以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法被要求修正、消除自己的資訊,而本公司判斷使用者個人之受各法令保護之權利、財產等有受侵害之虞時,得進行修正、消除使用者提供之資訊。
- 除前各項規定外,就使用者提供之資訊,遵從本公司隱私權政策(後述)處理。
第 7 條 (本件郵件位址等、密碼)
- 使用者就其管理之本件郵件位址、密碼等(以下稱「使用者登錄資訊」)慎重保管,並不讓第三人使用。又,使用者就其使用及管理亦負全部責任。
- 本公司就前項之使用者登錄資訊因被第三人使用而致使用者發生之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形之外,不負任何責任
第 8 條 (不當行為之禁止)
- 使用者利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下列各款所定行為(以下稱「不當行為」)。
- 篡改或不當作成本服務之角色、道具或其他資料之行為;
- 作為本服務之利用方法所預想或事先允許以外之行為;
- 利用自動操作工具及使用本公司不承認之工具利用本服務之行為;
- 其他進行本服務之解析、篡改、改變、反向工程之行為;
- 其他於利用本服務時,如變更原本的動作、變更故事劇情等意圖變更線上遊戲之內容、進行、內容組成等之行為;
- 不論是否正在利用本服務,對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使用、散布(包含使其可傳送)、推薦可進行不當行為之程式或資料之行為;
- 不當進入他人的設備或本服務使用之設備(指本公司為提供本服務所準備之通信設備、通信回路、電子計算機及其他機器及軟體,以下同)或妨礙其利用或營運之行為;
- 對本服務之任何不佳狀況,以在遊戲內不當立於優勢地位之目的而利用之行為,或將該利用方法公開或藉告示板、郵件等推薦予其他使用者而進行散布之行為; 九、 意圖變更傳送至本遊戲伺服器或從本遊戲伺服器傳送之任何資料及訊息,或對其為反向工程、解讀、翻譯或用於其他目的之行為;
- 意圖變更傳送至本遊戲伺服器或從本遊戲伺服器傳送之任何資料及訊息,或對其為反向工程、解讀、翻譯或用於其他目的之行為;
- 告知揭示該當於上述任一款行為之文章或資料等之揭示處(包含由第三人揭示之情形)之行為;
- 以重置終端機機器之內容及與其類似之資料清除行為製作複數份使用者資料之行為。
- 發現本服務之錯誤或其他不佳狀況時,請勿向其他使用者通知、公開並聯絡本公司另行指定之連絡對象。
第 9 條 (一般禁止事項)
使用者利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各款所定之行為。
- 違反法令(不論法律、條約、政令、條例或其他任何名目,公開拘束使用者之規範皆包含)之行為及有違反之虞之行為,或勸誘或助長違法行為之行為;
- 犯罪行為及與犯罪行為有連結之行為,及有其等之虞之行為;
- 侵害其他使用者或第三者之權利(包含但不限於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等)之行為;
- 猥褻之表現、歧視之表現、暴力或脅迫之表現、怪異之表現及其他不適當之表現行為等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
- 利用本服務取得不當利益之行為;
- 營業行為(包含但不限於勸誘行為,又,不論個人或非個人之區別)、募款活動、選舉之準備活動或其他政治活動、傳教活動或其他宗教活動;
- 誘導以性交或猥褻行為為目的之見面之行為;
- 層壓式推銷之勸誘、連鎖信之發送、或其他勸誘使用者參加同類行為之行為;
- 對其他使用者為誹謗、脅迫、歧視、或其他使其不安、不快之言行、行動、行為;
- 冒充本公司或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委託對象之員工或客服支援人員或其他關係人之行為;
- 電腦病毒之發送、過量資料之發送、或其他增加本遊戲伺服器負擔之行為及妨礙其他使用者利用之行為;
- 進行使本公司被認為虛偽或被誤解之申告或舉報行為;
- 其他妨礙本服務之營運或有妨礙之虞之行為;
- 誹謗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製品或本公司實施之本服務之內容、營運之行為;
- 未經本公司許可即販賣、轉賣所有構成本服務之資料;
- 將透過利用本服務在遊戲內取得之遊戲中之貨幣、角色、道具、點數、資料、遊戲帳號、資訊等作為在遊戲外有償交易之對象之行為,包含用現實世界中之流通貨幣販賣之行為、以其為網路拍賣等對象之行為、或與其他遊戲或服務使用之貨幣、道具等之資料交換之行為;
- 侵害有關本服務之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
- 為連接至本遊戲伺服器之外而利用本作品之軟體之行為;
- 勸誘、推薦不當行為之利用之行為;
- 冒充他人利用本服務之行為;
- 收集或保存可特定個人之資訊之行為;
- 邀請因違反行為而被消除之其他使用者之行為;
- 對本公司為保護本服務或內容所實施之技術手段採取繞行、解除、無效化等迴避策略之行為;
- 其他違反本規約之行為;
- 對其他使用者告知有該當上述任一款之行為(包含該行為由他人進行之情形)之文章或資料等之揭示處之行為(包含張貼該揭示處之超連結之行為);
- 上述各款之外,本公司鑒於本服務之意旨判斷為不適當之行為;
- 勸誘或助長所有有關上述各款之行為,或其準備行為。
第 10 條 (社群功能等)
- 可能在本服務中或有關本服務提供之告示板服務、社群功能服務及與其類似之服務(以下稱「社群功能等」)是為便於使用者間交流而無償且以現狀提供的,不是為保證與特定對象之通信。又,請事先理解從使用者發送(上傳)之資訊可能作為履歷資訊(日誌)而被記錄於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委託管理該資訊之第三人之伺服器上。
- 使用者就利用社群功能等上傳之資訊,同意本公司對該資訊有重製、散布之無償且非獨占之權利。又,即使此時獲得使用者之有關商品或行銷之企畫或想法等之提案,本公司亦不就該提案負評價、檢討、採用或保密等義務,而可無償利用之。故請事先理解本公司視為使用者已對此表示同意而處理所有提案。
- 如本公司判斷使用者上傳的資訊該當第9條各款時,本公司可能不對使用者預告逕消除該資訊。但是,本公司此時的消除並不會減輕或免除與該資訊之上傳有關之使用者應負之責任。
第 11 條 (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
- 有關所有構成本服務及本遊戲伺服器等之程式、軟體、商標、商號或附隨其等之全部技術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除有特別表示外,皆歸屬於本公司或有正當權限之第三人。
- 使用者對藉利用本服務所得之所有資訊,未經本公司或為權利人之第三人之事前且明示的承諾,不論以重製、出版、播送、公開傳輸或其他方法,均不得以超出私人使用範圍使用之。
第 12 條 (免責、不予保證)
- 本服務及個別有償服務(以下總稱「本服務等」)基於提供線上遊戲及附隨於其之網路服務之特性,依賴各個通訊環境、使用機器環境之程度高,並非在任何環境下皆可利用。故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等在使用者所處任何環境下皆可利用。
- 使用者在利用本服務等時,依據使用者自身的判斷避免過度的利用。本公司不就因利用本服務等造成之身體上、精神上、金錢上之損害負任何責任。
- 本服務等以提供各個服務時的現狀提供,本公司對使用者之利用,就以經常良好的環境連接、使用者發送之資訊經常被告示於服務上等本服務等之內容及由本公司提供之資訊不為有關正確性、完整性、有用性、可信性等之任何保證。
- 本公司在使用者儲存於本服務等所使用之設備中之資料等消失(包含由使用者本人消除)時、或被他人篡改時,皆不負將其復原之責任。
- 本公司就有關本服務等之程式之安裝作業所伴隨之不佳狀況等利用本服務時可能發生之所有問題,對該使用者或第三人不負任何責任。又,在本公司於該時點對使用者可合理提供本服務等時,使用者已事先理解本公司就本服務等不為任何補償。
- 本服務提供之所有資訊及在其中獲得之遊戲內虛擬貨幣及虛擬道具等所有資料,不被保證永久提供,但購買之點數除外。
- 本公司就本服務提供之所有資訊及在其中獲得之遊戲內虛擬貨幣及虛擬道具等之消失等,或其他有關本服務所生之所有損害(資料傳輸延遲或失敗、錯誤動作、遲鈍、變更、暫停、暫時中斷或其他所有因障礙發生之損害)不負任何責任。因終端機機器之作業系統更新或特定動作、及同時使用之應用程式之動作所生之損害亦同。
- 因顧客無法利用本應用程式連接第三人提供之內容伺服器時或連接至第三人提供之內容伺服器而受有關本應用程式或對應之終端機機器之損害時,由顧客與該內容伺服器提供者協議解決之。
- 依據顧客所選擇的結帳方法,有可能受匯率變動之影響,而使購買個別有償服務及【寶石】時表示的金額與實際請求之金額不同,對該匯率變動之風險,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第 13 條 (自行負責之原則)
- 利用社群功能等時,使用者向其他使用者揭示之資訊,其性質可能為向不特定多數之第三人揭示。本公司就使用者將自己的個人資料或其他資訊向其他使用者揭示時之結果不負任何責任。
- 伴隨社群功能等之利用,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對使用者為訴求等通知等糾紛發生時,使用者以自己之責任及費用解決之。
- 前兩項規定不妨礙本公司提供糾紛解決支援作為對使用者之服務。
第 14 條 (存檔資料)
- 使用者於本服務中之遊戲履歷(以下稱「存檔資料」)可能自最後連接本遊戲伺服器之日起經過一定期間後,由本公司之本遊戲伺服器消除。再者,依據第16條使用者被停止本服務之利用或被解除本服務之利用時,不論該期間是否經過一律消除之。
- 本公司就使用者之存檔資料無瑕疵地被保存、讀取,不論前項期間是否經過,皆不為任何保證。
- 本公司判斷為順暢營運本服務而有必要時、判斷為多數使用者之利益時、或其他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時,可能不經使用者事前承諾逕對存檔資料加以變更。
- 本公司就因終端機變更所致之存檔資料遺失不為任何保證、復原。又存檔資料之移動只在對應機種有效,無法移動至非對應機種。
第 15 條 (服務提供內容之變更)
本公司得不事前通知使用者逕變更、消除及平衡調整本服務等之內容(使用者資料、虛擬貨幣、虛擬道具等)中之資料。但是就對使用者產生重大且不利之影響之變更以事前在本網站上之告示進行通知。
第 16 條 (服務之中斷)
- 本公司於該當以下事項之事由發生時,得不事前通知顧客,逕暫時中斷本服務。顧客不得投訴或提出異議。
- 因伺服器之系統發生本公司未預期之不佳狀態等停止本服務等之提供時;
- 定期或緊急進行本服務之平衡調整及有關本伺服器使用之硬體、軟體、通信機器設備等之維護及修理時;
- 就本服務之平衡調整及有關本伺服器使用之硬體、軟體、通信機器設備等之維護及修理,不事前通知逕延長其時間時;
-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使本服務之提供有困難時;
- 因火災、停電或其他意外事故使本服務之提供有困難時;
- 因戰爭、紛爭、動亂、暴動、勞資爭議等使本服務之提供有困難時;
- 其他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時。
- 在因前項各款所列事由之情形下,即使本服務等發生延遲或中斷等時,就依據其所造成使用者之損害,本公司亦不負任何責任。
第 17 條 (利用停止等)
- 本公司判斷使用者該當以下任一款時,可能不再對使用者允許本服務等之利用。
- 使用者提供、登錄之資訊為虛偽時;
- 判明使用者有違反本規約之事實或過去曾違反本規約時;
- 前述各款所列情形之外,本公司得合理判斷作為本服務等之利用者有明顯不適當情事時。
- 本公司判斷使用者該當以下任一款時,得立即停止使用者對本服務等之利用,或解除之。於此情形,不返還使用者關於本服務等之利用所負擔之費用。
- 違反本規約,或有違反之虞時;
- 使用者受開始破產或民事再生程序之聲請,或使用者自行聲請時;
- 受本公司指定結帳方法之結帳服務公司為結帳無效或取消之處理時;
- 其他本公司判斷招致對本服務等之營運障礙時;
- 本公司判斷為因使用者之不注意,遭第三人進行個人資料等之不當利用時,或有其之虞時;
- 該當前項各款所定事項時;
- 從最後登入本遊戲伺服器之日起已經過兩個月時;
- 使用者使用複數帳號等連接至同一個本遊戲伺服器並進行認證時。
- 在同一使用者可使用複數帳號等連接至本遊戲伺服器的狀態下,且本公司已依據前項各款停止利用或解除利用允許時,本公司得對判斷為該使用者使用之其他所有的帳號等停止利用,或解除依據本規約所為之利用允許。
第 18 條 (損害賠償責任)
- 有關本服務等之利用致使用者發生損害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但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時不在此限。
- 使用者於利用本服務等時,侵害本公司之權利或利益時,本公司可能對該使用者請求損害賠償。
第 19 條 (轉讓禁止)
使用者不得將有關本服務等之利用之權利、地位或利益轉讓予第三人或使之繼承、供之擔保。
第 20 條 (支援)
- 本公司就本服務等僅以中文對使用者為通知、連絡及提供支援。
- 使用者對本公司以本公司所定之方法進行有關本服務等之聯絡、詢問。本公司無法應答以本公司所定以外之方法進行之聯絡、詢問。
- 對使用者所為之聯絡、詢問可能無法為個別回答。
第 21 條 (服務提供之終止)
- 本公司對使用者為事前通知或告知後,終止本服務等之提供。
- 前項之通知或告知,於本公司在本網站上告知時發生效力。
- 縱使有前兩項規定,在因不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本服務等之提供發生困難時,可在本服務終止後迅速於本網站明確說明終止提供本服務等之理由後,終止提供之。
- 本公司於終止提供本服務等時,經本條程序後,對伴隨本服務等終止而來之使用者之任何請求皆免責。
第 22 條 (準據法、裁判管轄)
- 本規約之包含成立、效力、解釋及履行全部以日文解釋,又,受日本法令規範,本規約未定之事項遵從著作權法、民法、商法及其他適用法令之規定。
- 即使本規約之部分因消費者保護法令之強行規定部分及其他強行規定而不具效力,其他未違反該等強行規定之部分在最大範圍內仍有效力。
- 有關本規約及本服務等使用者與本公司之紛爭,以名古屋地方法院或名古屋簡易法院為第一審之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第 23 條 (其他)
- 帳號與密碼之非法使用通知與處理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使用者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本公司接獲使用者通知,或本公司通知使用者後,經使用者確認有前述情事,本公司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使用者。 前項情形,本公司應返還使用者已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之遊戲費用,但可歸責於使用者者,不在此限。 - 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使用者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查證,經本公司以檢視IP位址或裝置識別號碼是否為使用者未曾使用過之位址或識別號碼方式查證確認後,本公司得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本公司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本公司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使用者,如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惟本公司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使用者不使用者,本公司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使用者。 - 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本公司應保存使用者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使用者查詢。 使用者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本公司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使用者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新臺幣貳佰元,由使用者負擔。
本公司接獲使用者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段所列之使用者個人遊戲歷程,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 連線品質
本公司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遊戲網站中公告,且於使用者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本公司應在商業交易上合理之範圍內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而致不能提供使用者服務時,本公司應返還使用者已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之遊戲費用,或遞延使用者得進行遊戲之時間。 - 申訴權利
使用者不滿意本公司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本公司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本公司應於接獲申訴後進行調查回覆處理之結果。
2016 年 11 月 24 日制定